鹤山市2022年在线监控服务工作采购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诚邀合格服务单位参加报价。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鹤山市2022年在线监控服务工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采购人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服务单位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提供的监管企业或点位开展VOCs在线监控服务工作,设置4台VOCs监测仪器。服务单位需提供监测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数据分析平台、监测仪器与数据平台维护、数据分析等服务,以租赁方式供采购人使用,采购人不单独购买设备与软件。
三、预算价
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108,000.00),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五、询价单位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六、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七、服务单位资格与项目技术要求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技术要求
1.服务单位负责提供平台运维及数据分析服务。保证云服务的安全性,定期备份监测数据,统计各企业站点的厂界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最大浓度、最小浓度、应有数、有效数、有效率、浓度限值、超标数、超标率等指标;分别按月和按天统计在同一时间段内污染因子的浓度变化,进行趋势分析,每天提供检测结果分析报告。
2.工作湿度要求:相对湿度0% - 100%,报名时提供产品说明书以及实际案例截图盖章件证明;
3.供电方式要求:要求使用内置电池供电,在采样频率不低于2次/分钟的状态下,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65天。报名时提供产品说明书盖章件证明。
(三)设备建设要求
1.所有设备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数据接入,并且出具合格的日报。
2.服务内容包括微型站设备的安装调试、运维保障、数据比对、数据质控和校准、审核等全部服务,提供数据平台能24小时通过电脑和手机查询站点实时及历史数据。
3.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中标单位对监控设备进行转移,中标单位需在48小时内完成在线监控设备的转移和安装工作,并恢复数据传输。
(四)监测仪设备技术要求(提供设备功能说明,加盖公章。)
1.TVOC测量指标:
(1)监测参数包括:TVOC浓度、温度、湿度;
(2)测试范围:0~270mg/m³;
(3)检出限:1ppb;
2.数据采样频率要求:采样频率不低于2次/分钟。
3.设备可以监测的VOC种类应包括:
烷烃:庚烷、辛烷等
芳香烃:苯、甲苯、二甲苯等
酮类:丙酮、丁酮等
醛类:甲醛、乙醛等
酯类:乙酸甲酯、乙酸乙酯、醋酸丁酯等
醇类:乙醇、异丙醇等
醚类:甲基乙基醚,乙醚等
卤代烃:三氯甲烷、四氯乙烯等
胺类和氨基化合物:含N的化合物,如:二乙胺等
含硫有机物:甲硫醇、硫化物等
无机化合物气体:硫化氢、氨气等
需要具备上述表格中三种不同类别气体(需包含一种无机化合物气体)的省级以上计量部门的校准报告或证书,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五)数据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1.实时和指定时段的数据监测管理:可以选择不同的监测点,不同的日期选择数据进行分析,数据展示窗口可以缩放;
2.数据粒度:可以选择实时值、一小时平均值和24小时平均值;
3.相关性分析:支持5个监测仪同窗口曲线趋势分析;
4.地图分析:支持二维城市地图与三维卫星混合地图;
5.热力图:支持按照项目进行24小时均值热力图分析;
6.动态热力图:支持按照项目,按照时均值或者日均值进行动态热力图分析;
7.项目日报:可以自动生成监测日报,按照1小时平均值对工厂进行排名;
8.监测仪日报:可以自动生成监测日报;
9.数据展现和分析的平台软件成熟稳定,须具有VOC在线监测后台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六)数据审核技术要求
结合平台软件,完成监测仪的数据审核。每个工作日查看数据及各种报警信息并形成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对监测仪运行情况进行远程诊断和运行管理,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判断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情况;
2.根据仪器分析数据判断仪器运行情况;
3.平台自动异常报警审核,形成数据报警信息,提醒结合现场排查分析污染源;
4.对校准报警提醒进行检查,如果漂移超过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校准。
5.对维护报警提醒进行检查,根据维护报警进行常规运维工作。
(七)人员要求
1.需要为本项目设置专项工作组成员,成员包括VOC数据分析人员、现场支持人员、开发人员。
2.响应时间:当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系统平台故障诊断、恢复响应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若仪器故障48小时内无法排除解决,投标人必须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保证各站点的正常运行。为本项目设置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采购人,取得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换人,如自行更换,采购人将暂停中标人的全部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延误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人员名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八)工作纪律要求
1.从事在线监控项目建设与日常维护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规定以及纪律要求。
2.须严格按规范执行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与日常维护工作,以科学态度和方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建设和维护;对监控数据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3.禁止任何妨碍科学、客观、公正地进行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与日常维护工作的行为;从事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与日常维护工作的人员不得擅自对项目被监控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作出与在线监控数据是否达标的决定或承诺;不得私自为被监控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提供与本在线监控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谋取私利。
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被监控单位的邀请,参加旅游、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的活动以及任何赌博性质的活动。不得向被监控单位提出不当要求或暗示,或收受现金、礼品、有价证券以及任何名义给予的报酬;不得向被监控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携带亲属参加现场施工和维护工作。
5.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间内抓紧办理,提高工作效率,不推辞、不拖延、不贻误;没有正当理由而贻误工作且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禁止泄露在线监控项目的商业秘密以及技术咨询工作内情。
(九)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组织开展在线监控设备布点安装前,应根据被监控对象的行业类别、性质、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线布局、常年风向、敏感点方位等拟定布点方案并送采购人确认。
2.保密要求: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单位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
3.中标单位提交的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提交的在线监控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规定,数据严重偏离采购人要求或监测过程有重大错漏。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逾期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
(3)中标单位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邀请协助单位,或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的。
(4)中标单位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调整本项目组的主要成员和项目负责人。
(5)中标单位未到被监控企业现场进行前提调研和核查,未保留现场核查照片等影像资料,采购人发现监控布点与被监控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不符。
(十)成果提交
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维护记录统计,在线web平台的维护,按日、月、提交监控统计报告。
八、服务单位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邮件发送(报名表盖章扫描)或快递方式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7:00。
(三)报名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四)报名的服务单位方具备询价响应资格。
(五)报名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报价人技术要求中第2、3项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注: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服务单位提交资料
1.应提供以下询价响应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方案及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盖章,并于2022年6月24日17:00前递交资料。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三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4.接收地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接收人:胡小姐,联系电话:8982050,电子邮箱:hbj@heshan.gov.cn
十、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按照价低者得原则确认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询价响应人不足3名时为询价失败。询价人分析询价失败原因,修正询价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询价。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鹤山市在线监控服务工作采购项目询价响应报名表
2022年6月24日17:00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