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建设鹤山市生态环境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鹤山市生态环境信息管理系统。
(二)项目情况
新建鹤山市生态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新的业务需求开发功能模块,集成、统计、分析建设项目相关环境信息。
建设内容包括: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工程建设费用(含软件培训、项目验收、一年运维费用)、工程其他费用。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四)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期。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和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三)报价单。
(四)项目实施方案、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2年7月8日下午17: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
邮编:5297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下明,0750-8982050
附件:1、采购项目报价单
2、招标评分表
附件下载地址: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