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以“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步。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强队伍、严制度、抓落实、依法行政,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今年1-9月份,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2%,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下东)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今年以来我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2宗,处罚金额:768.6995万元,责令存在环境问题的369家企业限期整改,行政拘留案件3宗,移送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宗,启动开展三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通过严厉执法,有效遏制环境违法多发态势。
(二)聚集法治保障,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法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大企业”全流程服务体系,提升“大环境”服务保障措施,助力“大项目”精准招商。我局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一对一”责任模式,责任领导主动对接重大项目,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环评审批全过程保障。其中,信义玻璃、隆基和班皓项目,由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局长负责落实,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统筹协调并逐个攻克项目审批过程遇到的难点问题。我局积极向上走访争取资源12次,走访涉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江门市人民政府、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等上级单位,对接沟通信义玻璃、联塑班皓、龙口化工园区认定、东古二期扩建、省产业转移园废水排放上限、解除我市雅瑶河项目审批限制等问题,协调解决了信义玻璃610.14吨氮氧化物、14.1吨VOCs总量来源及联塑班皓项目废水排放问题。目前,信义玻璃项目、隆基项目环评已获批复同意建设,联塑班皓2GW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环评已通过专家评审。二是谋划产业绿色化布局,破解绿色化发展难题。全力支持我市重大产业平台建设,着力破解环境总量指标瓶颈问题和工业废水总量排放因素制约发展难题。
(三)强化普法宣传,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建强环境教育基地,定期开放,面向基层企业、群众、学校,开展多样性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提升全社会对生态文明保护意识。二是主动服务,深入基层开展环境普法宣讲。2023年我局先后到共和镇、古劳镇、址山镇和龙口镇举办环境普法宣讲会,结合执法处罚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等工作实际,以案说法,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自觉依法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规范环保管理。三是送法入企,边执法边普法。我局推行服务型生态环境执法模式,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服务寓于监管之中。在保持“严监管、强执法”常态化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治理、分类整治,边执法边普法。积极响应企业的环境诉求,主动加强对企业普法宣传、提标改造、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帮扶指导,通过正面清单、指导帮扶、专题培训、环保体检等多种方式,服务指导企业534家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努力为企业创造合法生产、达标排污、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四)加强部门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一是对涉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主动提请公安、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有力推进案件高效查办。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中“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改革任务要求,为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主动邀请江海区人民法院、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召开诉源治理座谈会,探讨从源头上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纠纷矛盾,推动减少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五)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模式
为实现执法监管效率和企业整改落实效率的双提升,坚持源头严防和过程严管两手硬,同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切实解决以罚代管、机械执法等问题。一是严格对照省环境厅、江门市环境局关于《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执行轻微环境违法行为首违不罚。2023年以来,我局对轻微违法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11宗,免罚金额共198.4875万元。二是严格按照《江门市实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中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的制度要求,对不符合首违不罚但又未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一般违法行为进行酌情减罚。2023年以来,我局对13家主动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按照程序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的违法企业,减少30%-50%的处罚金额,共减轻罚款111.0820万元。三是积极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修复。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提升自身环保治理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六)强化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事项法制审查及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多项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项目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合法性正当性审核机制。二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业务咨询、参与处理涉法纠纷、代理各项涉诉业务。三是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聘任了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涵盖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律师、人大代表等行业,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将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项目审批、行政处罚以及公众投诉处理情况等各类信息通过网站进行公开。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生态环境监管力量薄弱
污染防治攻坚难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依旧突出;生态环境监管力量有待提高;执法力量偏少,影响执法效能,对比毗邻佛山市部分生态环境执法权限下放镇街,而江门市却上收原已下放的部分权限,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足
普法宣传经费和资源投入不足,普法广度、深度和覆盖面不够,在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事迹上仍有欠缺,普法宣传渠道有待拓宽。
(三)企业重法学法守法意识不足
近年,生态环境领域新法新规不断提高起罚金额,加大处罚力度,如企业常见多发的“未验先投”、危废未规范处理、转移等违法行为,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起罚金额从旧版的“10万以下”修订为“20万以上100万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起罚金额提高至60万起步。但今年仍发生上述查处案件,可见法律威慑力在经济利益面前还是稍显不足,企业学法守法意识仍然薄弱。
(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有待提高
在环境监测工作中,样品分析是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将对最终的监测结果的科学准确性产生直接影响,当前,我局样品分析设备普遍年限较长,部分设备还存在超年限使用的情况,在日常分析过程中,即使加强维护也频繁出现故障,导致部分监测指标无法监测,同时,未配备快速简便分析设备,在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开展应急监测时,无法在现场进行分析,需不断往返采样点和实验室,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与在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日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会和全市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与在全国首个生态环境日上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面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将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在党组会议上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首要内容,按要求将述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及时完成抄报工作。三是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普法清单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向领导干部派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要求深入学习领会,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生态环境部法治专题培训会。
(二)强化学习,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保障人员经费落实,做到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动生态环境执法、依法行政以及守法普法等各项法治工作,切实履行依法治市重要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八五”期间,我局采用“骨干带头讲、现身说、深入学”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广东省洗砂管理办法》等,落实每年1次的国家工作人员线上法治知识培训考试,每年我局组织所有公职人员参与了线上学法用法考试,及格率100%,优秀率(90分以上)100%,全面提升我局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能力素质。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联动执法机制,畅通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农业、自资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四是深入挖掘总结基层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工作年度突出人物、先进事迹、先进集体等制作专题报道。五是增加普法宣传投入,适当引入社会行业先进,壮大普法团体,不断完善“六进”方式和成效,将违法行为扼杀在思想的源头,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积极争取各级专项资金,谋划逐步更换监测分析设备,不断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发挥生态环境前沿“哨兵”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