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在鹤山市委市政府、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各项机制,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及下一年主要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强化党建思想引领,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一是凝心铸魂强化思想引领。局党组全体成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20次,第一议题学习研讨内容共23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9次,局党支部根据鹤山市“每月组织生活清单”开展清单式学习共计20场次。二是党业融合促进发展提速。坚持将年轻干部培养成业务骨干,再发展为党员先锋的人才培养路线,组建环境要素保障党员先锋队,由党员业务骨干担任队长,由青年党员、积极分子组成队员,聚焦高质量发展全过程要素保障、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统筹联动、着力污染防治全过程攻坚管控。
(二)健全法治制度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一是制定发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信息发布规范着装审核机制》、《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方案》等,着力提高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严格履行加强本部门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的主体责任,完善执法技能和法治意识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结合每周工作例会,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以讲促学”、“广东省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实用技术指南领学”等业务培训学习。三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聚集法治保障,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大产业”绿色化转型。加强“两高”项目源头防控,统筹推进我市6家“双超”、“双有”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二是推进“大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对鹤山工业城产业发展的帮扶。推动鹤山市龙口镇凤沙工业园顺利通过扩园规划环评并取得批复。三是助力“大项目”精准招商。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做好招商项目资料收集和分析研判工作,助力我市精准招商。今年以来,共参与外出招商引资17次,现场考察项目22个,审查各类准入工业项目44个、各类地块项目73个。四是提升“大环境”服务保障措施。今年已对57个锅炉低氮改造减排项目、29个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减排项目进行了实施总量削减核算,为我市环境要素提供宝贵的总量支撑。五是描绘蓝天白云、守护碧水清流、保卫一方净土。统筹推进工业企业整治任务,持续落实移动源污染防治,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面源污染防治专项督导行动,积极做好不利气象条件应对工作。推进潭江流域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规范化管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持续开展“双源”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六是推行柔性执法,彰显法治“人情味”。今年依法对轻微违法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5宗,免罚金额共474.2392万元;依法对主动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按照程序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的19家企业和7个自然人,减少30%-50%的处罚金额,共减轻罚款218.2375万元。七是强化监测能力建设,打造环境监测“尖兵”“利器”。推动监测人员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验室能力考核、广东省辐射类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等多项监测能力考核,重点提升无人机采样等新型技术应用水平,提前做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能力储备。八是大力开展案例警示宣讲,助企绿色发展。以“全覆盖、抓重点、重实效”为工作原则,以涉气、涉水、涉危废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宣讲重点对象,在沙坪街道、共和镇、雅瑶镇、鹤城镇、桃源镇开展巡回生态环境案例警示宣讲。九是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共建绿美鹤山。今年以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与实践活动共14场,在各新闻媒体平台刊登98篇(件)新闻,其中中央级媒体1篇、省级媒体1篇、江门市级媒体12篇、江门市局公众号28篇、市内媒体45篇、市内政府网站11篇。
(四)工作成效
2024年1-9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3%,同比改善3个百分点;综合指数3.01,同比改善5.0%;PM10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4%;PM2.5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5%,臭氧为15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5%。SO2、NO2、PM10、CO、PM2.5与臭氧指数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地表水国考断面(下东)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
我局入选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4年第二季度“苦干实干、争先创优”典型案例并参加现场经验交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鹤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连续两年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授予“能力考核优秀县级监测站”称号,今年顺利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CMA资质认定复评审、扩项评审和省环境监测中心上岗证考核等工作,其中气体中的低浓度颗粒物和固体废物中重金属等重要检测项目走在四市三区前列,为江门地区率先取得相应资质的县级站。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在党组会议上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首要内容,按要求将述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及时完成抄报工作。二是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普法清单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向领导干部派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要求深入学习领会,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生态环境部法治专题培训会。三是制定实施《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麦和灿同志以《以党的规矩明确底线 以铁的纪律规范行为》《学思明纪 永葆敬畏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生态环保铁军》为题,为党员干部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宣讲专题党课。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困难
(一)生态环境监管力量薄弱
污染防治攻坚难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依旧突出;生态环境监管力量有待提高;执法力量偏少,影响执法效能。
(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有待提高
近两年来,入河排污口监测、城镇饮用水监测、水功能区监测、机动车尾气和油气回收检测等项目相继不委外检测,监测工作量进一步增加。设备上,新型高端设备因资金紧张未能及时购入,旧设备使用年限较长故障率较高,导致某些监测指标无法检测;补给上,新增的监测任务导致气体、纯净水、药剂、标准试剂等实验室耗材快速消耗,难以在完成常规监测任务之余再自主开展更多的环境监测工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多的数据支持。
(三)普法广度、深度和覆盖面仍有待拓宽
普法宣传经费和资源投入不足,普法广度、深度和覆盖面不够,在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事迹上仍有欠缺,普法宣传渠道有待拓宽,企业学法守法意识仍然薄弱。今年以来,我局责令160家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限期改正,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0宗,审核处理环境违法处罚案件72宗,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2宗,查封案件3宗。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努力提高我市生态环境法治水平。一是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纵深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强化环境资源要素保障,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用好练兵“磨刀石”。继续借助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创建等工作契机,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工作,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和覆盖面,切实提高生态环境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四是做好企业“引路人”。持续加大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力度,落实企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