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编号:202502
项目名称:2025年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元(含税)
采购需求:拟招3家服务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对工业企业污染源开展监测性监测。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12个月)。
二、采购要求
(一)技术要求
1、项目主要内容
⑴项目范围:采购人委托供应商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对工业企业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主要对污染源开展废水、废气(包括锅炉废气、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等)、土壤和沉积物、噪声、油气回收、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电磁(电离)辐射的监测。监测结果为执法人员固定违法证据,供应商服务为环保执法辅助类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权。
⑵监测类型:开展常规性和应急执法监测任务、专项监测任务、临时性专项监测任务、投诉监测任务、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任务等监测任务。
2、技术要求:监测项目供应商负责现场样品采集、运输、测试分析等整个监测流程,采样和分析方法必须符合污染源监测的规范;标准方法要符合相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监测质控按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质量控制方案(试行)》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
3、监测结果处理:采样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需于7个工作日内将监测报告与监测佐证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给采购人。
(二)商务要求
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2、单个监测项目最终结算价及现场未成功采样服务费均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拟投入监测项目所需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五险一金)、差旅费、专家服务经费、仪器及设备购置和使用经费、管理经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实施本项目所需费用,采购人将不再额外支付包括加收“加急费用”等任何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考虑相应风险。
3、定价机制
本项目执行统一价格标准。服务期内,本项目各监测项目基准单价按照实际采样监测情况和《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发布稿)的价格执行)。单个监测项目最终结算价结算公式=[《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发布稿)规定的金额×成交折扣率]×实际数量。
4、报价方式:
⑴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格式为收费百分比(xx%)报价。响应人投报一个折扣率作为所有监测项目的统一计价折扣率。各监测项目服务单价按相应监测项目基准单价×折扣率计算。
⑵若采购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验收标准: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检验规范为验收标准。
6、付款方式:结算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计算和支付,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付款日期以银行付款凭证上的日期为准。
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支付单位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得分包、不得转包(出现监测因子存在3家成交供应商均无相应监测资质的情况除外,该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由成交任务供应商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监测,但该供应商对受委托单位进行涉及本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并对其业务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若发现有分包、转包情况即终止该供应商服务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因此造成各方损失的,由该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出现上述情况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近年来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服务商需提供同类工作经验的合同证明文件。
四、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综合评标法(推荐三名成交供应商),详见附件1。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本次采购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二)报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3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等)。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3.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若分支机构响应的)。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5.报价单。
6.项目实施方案、自评表(详见附件2)及有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投标材料需用牛皮档案袋封装,并在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如:项目编号20250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六、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3楼
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750-898205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