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赛嘉电器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为辉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鹤环罚听告〔2025〕8、9号)不服,于2025年7月3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市赛嘉电器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为辉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江门市赛嘉电器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为辉对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拟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5年7月25日早上9点30分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二楼会议室(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
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听证会允许旁听,有意旁听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前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并于2025年7月25日早上9点30分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二楼会议室。旁听者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仇小姐,联系电话:8933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