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公开采购饭堂厨房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饭堂厨房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25000.00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方式为含税总包干价,即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补助、“五险一金”费用、商业意外险费用、交通费、健康体检费用、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以及成交供应商应收取的合理利润)
3.服务期限:1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采购需求:
(1)日常工作时间在岗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为我单位提供如下服务:I.负责堂食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清洗、切配、协助厨师等工作,按要求为干部职工提供堂食;II.负责做好厨房、饭堂卫生保洁等工作,维持用餐秩序等,保障食品安全;III.负责做好食材按需合理配购、质量验收、出库、领用登记等工作,保障食材的质量安全,每天做好验收情况记录,做好食品仓库的管理工作;IV.每日检查炉具安全和排气设备,规范用水、用火和用电,确保厨房作业安全;V.我单位安排的其他饭堂厨房服务相关工作。
(2)进场服务人员的社保、住房公积金、节日慰问、商业意外险、健康体检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进场服务人员需具备健康证。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活动;
(4)供应商在近5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和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三、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二)本次采购,在满足采购条件下以项目总价报价低者优先。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核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四、报价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12月8日。
2.报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3楼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报价资料;
(2)营业执照、经营业绩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报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3楼办公室
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750-898205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5年12月3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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