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公开采购鹤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6-2030年)编制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服务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鹤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6-2030年)编制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380000.00元,投标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4.采购需求:
根据鹤山市畜牧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衔接现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规划、建成区范围、生态保护红线、河道管理范围、“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畜禽养殖禁养区方案及江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最新成果,编制形成鹤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6-2030年),同时对鹤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1)开展鹤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种养结合现状调研,掌握鹤山市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分布,了解不同规模和类型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掌握鹤山市主要种植作物类型及产量、面积及空间分布、种养结合基础条件及现状等情况,总结分析鹤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2)开展鹤山市环境敏感目标现状调查。调查识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域,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水域及岸带,以及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等。
(3)在全面摸清全市畜牧业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环境承载力状况及环境敏感目标现状分布等的基础上,编制《鹤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6-2030年)》,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并从“提升畜禽污染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监管”等方面提出符合鹤山市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措施及重点工程等;同时编制《鹤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并绘制相关矢量图集,从而进一步优化养殖场分布格局,指导全市持续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促进绿美鹤山建设和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和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参加投标。
三、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评审。
(二)本次采购按照《评分表》(见附件1)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8月28日17时30分。
2.报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3楼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报价资料;
(2)营业执照、经营业绩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3楼办公室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邓小姐,0750-898205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750-8907868
附件2:鹤山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6-2030年)编制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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