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现对广东三骏泰能建材有限公司、鹤山市波得威卫浴实业有限公司、鹤山布兰克纺织有限公司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排污许可证拟注销,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至27日(共7日)。公示期满后,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将依法注销该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名单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2026年9月21日
附件: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名单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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