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完善江海区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建设,现需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2023年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竞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一、采购说明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协助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开展约12个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包括:(1)为项目储备类型或方向提供专业指导;(2)开展项目方案初步技术审查;(3)组织项目专家评审;(4)完成项目方案复核工作。
(二)项目要求
(1)根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指引,为采购单位的项目储备类型(或方向)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2)对申报进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开展现场勘查、方案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效益等初步技术审查;
(3)在初步技术审查基础上,对符合《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及《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2年版)》等文件要求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4)对通过专家评审且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后的项目方案进行复核,指导申报单位形成最终方案,并出具专家复核意见。
(三)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该约定项目数即终止服务合同。
(四)服务费用
总费用为人民币5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服务商相关人力成本、交通费、技术评审会议成本(包括专家费、餐费、资料寄送费用等)、税费等。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或国家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http://bmfw.www.gov.cn/gszjxwqyml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刘小姐,0750-3863642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0750-3861095
电子邮箱:jmjhh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