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备注:此公告资料链接为环评单位所提供,相关责任由环评单位承担。企业提交的环评文件以其最终确认的最终版本为准。
(公示稿)江门市质高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硅胶制品25吨、PE胶袋100吨、封箱胶40万平方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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