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景诚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景诚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景诚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澜路26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49109.56平方米,建筑面积137159.74平方米,项目调整油墨和干膜的使用比例,增加油墨用量,并将现有的阻焊油墨、线路涂布油墨更换成VOCs含量更低的油墨,阻焊油墨VOCs含量从21.2%降低到18.4%、文字油墨VOCs含量从3.1%降低到1.4%,并对现有的涂布、阻焊、文字、洗网等工序的VOCs废气收集、治理措施进行优化改造,改造后全厂涂布、丝印、文字、洗网等有机废气处理措施采用“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加热脱附+RCO催化燃烧”的组合工艺进行处理。技改前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单面线路板30万㎡,双面、多层线路板30-50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涂布、丝印、文字、洗网等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加热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废活性炭、废膜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油墨罐、废包装桶(袋)、废抹布、废丝网、废油墨、废丝印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