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驰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驰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驰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43号七东工业园8栋4楼自编A1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佛山市云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改建项目占地面积2680平方米,建筑面积2680平方米,本次改建将部分产品由水性漆喷涂改为油性漆喷涂,改建后环绕型自动涂装线1#、2#均用于喷涂水性UV涂料及油性油漆;产品新增家庭智能开关面板,改建后年产新能源汽车开关面板900万件,家庭智能开关面板1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过程中环绕型涂装线喷漆(含调漆、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打样喷漆(含调漆、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喷淋废水、水帘柜喷淋废水收集后经自建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本改建项目不新生活污水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弃包装材料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除尘柜捞渣、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漆渣、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喷枪清洗剂、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