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水利部公告2011年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入河排污口设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止(共5个工作日),欢迎群众监督,联系电话:0750-2235801。
附件:关于2024年开平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公示(第一批).xlsx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2024年4月30日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水利部公告2011年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入河排污口设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止(共5个工作日),欢迎群众监督,联系电话:0750-2235801。
附件:关于2024年开平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公示(第一批).xlsx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