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并报价。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西区、北街片区重点区域绿化湿化项目
(二)预算金额:72000元。
(三)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大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3)最后费用以经采购程序后签订的合同为准。供应商报价时要同时提交详细的支出成本分析报告,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要同时全部满足)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技术队伍。
2、广东省园林绿化诚信企业(3A)。
3、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
4、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五、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价函。报价为全包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施工费用、人员劳务费、餐费、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项目支出成本详细分析报告。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报价时间及地址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17:30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邮寄至我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联系人:陈小姐,电话:3291719)。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服务事项发生的有关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业主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附件:
项目清单及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