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农〔2025〕67号),上级部门已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9万元,用于补助江门市蓬江区新华彩色印刷厂VOCs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目前,江门市蓬江区新华彩色印刷厂已安装废气治理设施并投入使用,废气治理设施合计投入202.3万元,已提交资金申请材料,经我局组织审查,江门市蓬江区新华彩色印刷厂补助资金申报资料详实,符合补助要求,拟补助资金99万元。
现将江门市蓬江区新华彩色印刷厂VOCs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拨打以下监督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欧先生,0750-329195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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