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环函〔2021〕8号
关于同意调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的函
水步镇人民政府、汶村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更改台山市水步镇镇下洞村委会双南村、双北村雨污分流整治工程的请示》及《关于更改台山市汶村镇大担村委会麦园村雨污分流工程的请示》收悉。为使省级涉农资金更合理更有效使用,加快实现环境效益。经研究,同意对上述请示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水步镇
将台山市水步镇下洞村委会永南村、永北村雨污分流工程调整为台山市水步镇下洞村委会双南村、双北村雨污分流整治工程。分配金额不变。
二、汶村镇
将台山市汶村镇大担村委会麦园村、沙奇村委会西一村雨污分流工程调整为台山市汶村镇横山村委会横山村、沙奇村委会西一村雨污分流工程。分配金额不变。
请在收到本函后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做好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专此函致。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台山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