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需实施台山市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油气回收2021年外分包监测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简要说明
1、服务内容
本项目实施是为做好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车、加油站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我市空气质量,2021年我市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加油站进行排气监督性检查检测。监测项目包括:光吸收系数、林格曼黑度、液阻、密闭性、气液比、非甲烷总烃等。监测数据汇总移交生态环境部门,服务供应商要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保密性。
服务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工作(日常监督抽测提前24小时通知抽测计划,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的临时性监督抽测提前6小时通知抽测计划);监测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对每台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或加油站形成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报告。
2、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CMA)认证证书,具备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认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资质。
5、供应商没有因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而被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总价为人民币42000元(肆万贰仟元整),抽检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高于350元/台或抽检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不高于3500元/家。服务费用为包干价,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即检验费、采样费、交通费、人员劳务费和税费等。
四、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项目报价表(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采取投报单台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平均检测价格或单家加油站平均检测价格。
采购项目报价单 |
报价单位(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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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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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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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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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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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报单台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平均检测价格 | ¥ 元(大写: ) |
投报单家加油站平均检测价格 | ¥ 元(大写: ) |
2、《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资质证书及附件彩色扫描件。
4、相关项目合同彩色扫描件。
5、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文件彩色扫描件。
6、其他响应文件。
五、报价文件投报方式
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 8月11日(下午17:30前),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tsjdc12345@163.com。
六、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审查项目 | 审查要求 |
资格审查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CMA)认证证书, 具备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认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资质。 5、供应商没有因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而被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性审查 | 1、提交的文件按照采购需求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报价符合采购需求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 3、提交文件的有效期符合采购需求文件要求。 4、提交文件不存在采购需求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二)技术商务价格评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 | 10分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单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车平均检测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100,结果取小数点后2位。 |
2 | 投标人检测能力 | 9 | 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环境检测领域”的检测能力: 1000 项(含)以上,得 9分;500项≤检测项目数<999项的得5分,检测项目数<500项的得2分。 注:须提供计量认证证书及附件扫描件。 |
3 | 项目投入仪器(机械)设备情况 | 6 | 采样设备:1)不透光度计,2)尾气检测仪,3)林格曼检测仪(适用移动源检测)。三种设备齐全的得6分,缺一样扣2分,扣完为止。 (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仪器设备购买发票、有效期内的校准报告为证明。) |
4 | 8 | 响应人针对本项相投入自有 4 辆(含)以上采样车辆的,得 8 分;响应人针对本项目2-3辆采样车辆的,得 4分;1辆采样车辆的得2分;没有的得 0 分。 (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5 | 项目负责人(1人) | 6 | 1、项目负责人为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为环境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国家级协会颁发的国家环境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投标文件中须附人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书扫描件,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 |
6 | 项目投入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 18 | 1、本项目投入专业技术人员中,每有一个环境类/化学化工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得0.5分(最高得8分); 2、本项目投入专业技术人员中,每一个具有动车排气污染检测证书的人员得1分(最高得10分) (投标文件中须附人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
7 | 服务支撑能力 | 8 | 投标人在珠三角范围内具体固定实验室和办公场所的得8分;投标人在广东省范围内具体固定实验室和办公场所的得5分;投标人在广东省范围外具体固定实验室和办公场所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8 | 同类项目业绩 | 10 | 2017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政府部门委托的同类汽车尾气检测项目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5分,最高得10分。 (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9 | 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 | 5 |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协会颁发的优秀环境检测实验室证书的得 5 分。 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
10 | 实施方案 | 20分 | 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从实施计划、组织架构、质量保证、验收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优:实施计划科学,组织架构明确,有结合项目特点及自身的实力,措施到位,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招标需求,实施过程中保障措施全面的,得20分; 良:实施计划较科学,组织架构较明确,有结合项目特点及自身的实力,措施较到位,可操作性较强,能够满足招标需求,实施过程中保障措施较全面的,得15分; 中:实施计划一般,组织架构基本明确,基本有结合项目特点及自身的实力,措施基本到位,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需求,实施过程中保障措施一般的,得10分; 差:实施计划不科学,组织架构不明确,没有结合项目特点及自身的实力,措施不到位,不具有可操作性,不能满足招标需求,没有实施过程保障措施的,得5分; 未提供不得分。 |
说明:以上提供的响应资料需在中标后提供原件核查,如经核查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服务资格。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台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地址:台山市台城镇上朗路386号
邮编:529200
联系人:甄先生
电话:0750-557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