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需采购2021年度台山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参与提供服务。
一、简要说明:
1、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对工业企业污染源开展日常监督性监测,协助执法人员固定违法证据,主要参与辅助类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权。主要包含工业企业污染源的常规性和应急执法监测任务,主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的监测业务,常规性监测任务有:污染源废水废气监督性监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企业监测、重金属污染重点企业监测、锅炉废气监测、土壤和沉积物监测、油气回收监测、环境振动和海洋监测等。监测任务如有调整,以上级实际下达的文件和实际工作需要为准。
执法监督性监测服务按实际执法工作的安排进行开展,产生的服务费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发布稿)的价格要求,按照实际采样监测情况进行结算。服务单位自备交通工具及检查耗材、食宿费用自理,采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服务单位将监测报告和相关文件报送并通知采购人,并提供照片、视频等采样影像资料。
2、服务费用
总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总费用为包干价,包括监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即检验费、采样费、交通费、人员劳务费和税费等。
本项目拟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三家服务公司,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委托的执法监督性监测提供中介服务。对3家服务商进行循环委托开展监测工作(应急监测除外),按实测项目和《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发布稿)结算。
3、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投标人应当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城市组成的区域)设有检测实验室,并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同时要求认证证书的检验项目附表的检验检测能力至少包含:水和废水、废气的监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企业的监测、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的监测、锅炉废气的监测、土壤和沉积物、饮食业油烟、油气回收、环境振动和海洋监测的项目;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管理、服务人员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6、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投标人有曾经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一切处罚(包括行政处罚、通告和通报处理)或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的,则将拒绝其投标。
三、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1年8月25日下午5:30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tshjzf2@163.com ;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地 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386号
邮 编:529200
联 系 人:甄先生
电 话:0750-5579813
邮 箱:tshjzf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