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依法执政、严格执法为重点,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统领,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持续改善环境环境质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学习培训
一是将建设法治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融互动、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止决策失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台山市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公开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国控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控信息、挂牌督办和行政执法情况等环境保护信息等信用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将我分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统一归集推送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和台山信用网予以公开。四是以身作则,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分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本单位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分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我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积极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和排污许可工作,建立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审批”,特事特办、容缺办理,积极畅通网上办理渠道,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2021年至今共审批建设项目61个,其中环评报告书5项,报告表56项;发放排污许可证26家,完成排污登记435家。不断强化工业污染源环保监管,组织开展了“夏雷”执法行动、“潭江流域水专班”、“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双随机检查等系列专项行动,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2021年1-11月,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32宗,处罚金额399.28175万元,移送行政拘留1宗,移送环境犯罪涉刑案件1宗。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1、统筹部署,高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分局积极发挥市环委办统筹协调作用,2021年第一季度牵头组织开展完成对各部门单位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工作和对各镇(街)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并及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2021年4月我分局牵头制定并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名义印发了《台山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立了全市2021年八大类35大项72小项重点环境工作任务及目标,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责任和分工,并实行每月调度进展情况。
2、全力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工作。我分局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先后多次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上多次传达有关精神和督察迎检要求。6月中旬梳理印发了《台山市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点工作自查自纠任务清单》,并于7月上旬派出五个督查组对各镇(街)自查自纠落实情况实行全覆盖督查,强力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积极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配合做好资料调阅和交办案件等各项工作,坚决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案件35件,其中重点案件6件(已办结5件),目前已办结案件32件,办结率为91%;阶段性办结案件2件,未办结案件1件。
3、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我分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积极报道生态环境新闻。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发布生态环境新闻宣传206条,其中,《台山新闻》及《百峰山下》栏目共播出生态环境新闻56条;台山政府网站动态栏报道生态环境相关信息44条;“台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生态环境宣传相关推文40条;台山融媒APP共发布生态环境宣传信息37条;百峰网网站、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生态环境宣传信息29条。二是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会同有关部门在电视、电台播出防治水污染、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生态环境保护类公益广告8388条次,播出总时长5495分钟。三是举办6·5世界环境日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商业体宣传活动;举办了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线上公众开放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班等。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经费仍有缺口,执法任务非常艰巨。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十四五”有关工作安排,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问题,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建设。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采取自学、集中辅导、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二)强化“双公示”报送质量和时效性。安排专人负责“双公示”报送,要求办理一宗公示一宗。定期对报送数据进行梳理排查,确保数据无遗漏。
(三)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深入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严厉打击各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