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与任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以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水质改善、城镇生活污水及农村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修复、美丽海湾建设等重点任务为把手,进一步改善近岸海域水质,确保全市近岸海域水质稳定达标,水质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面积比例达到省下达的2022年度目标。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开展台山市入海小河沟开展摸排监测,包括对沿河工农业养殖业分布、沿河污水处理厂、沿河排口等进行排查,同时对必要区域进行采样检测,明确入海小河沟存在污染的原因,对导致污染物超标的重点区域进行圈定并制定整治方案。
三、成果要求
完成台山市入海小河沟摸排和监测,对超标河沟制定整改方案。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环境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环境服务类的企业。
4、服务商应具备完善且固定的技术团队及项目负责人,团队须配备高级职称的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评工程师资格或高级职称资格(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
5、近年来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服务商优先考虑,需提供同类工作经验的合同证明文件。
五、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
1、报价为全包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报价上限(人民币37.5万元)。最终以财政局审核价格为准。
3、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时间要求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七、供应商的选定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同类项目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供应商。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同类工作经验业绩证明文件(如有优先考虑)。
2、其他供应商资料。
九、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到2022年5月8日下午5:30期间,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及相关报价文件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ts5575915@163.com 。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邮编:529200
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0750-5575915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