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3月3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我市2017年建成区31.1平方公里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通告》将于2023年3月29日到期。近年来,我市建成区面积每年都在扩大,2022年台山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2.68平方公里。因此,需及时修订《通告》。现将《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2023年修订 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ts5575915@163.com。
(二)信件方式: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三、为保障所提供意见真实可信,请提出意见的市民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