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目标与任务
为充实完善我市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建设,特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组织和培训、指导申报入库工作,以达到规范和强化台山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的目的。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通过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组织和召开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前期调研及培训会议,对相关镇(街)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申报前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支持范围、重点及申报材料要求。培训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审查要求、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相关环境污染治理适用技术。服务期内开展调研及培训不少于2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适当增加调研及培训频次。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采购预算及报价要求
1、报价为全包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报价上限(人民币6万元)。
3、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时间要求
本项目服务时间原则上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7月30日。
七、供应商的选定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同类项目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供应商。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九、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到2023年3月24日下午5:30期间,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及相关报价文件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ts5575915@163.com 。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十、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邮编:529200
联系人:郑小姐
电话:0750-5575915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