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8号)第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三)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以下这家企业已关闭。现根据上述规定对其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注销原因
台山市水步镇闽福页岩环保空心砖厂
91440781594056123L001U
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