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勇、黄永昭、陈耀文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台环罚听告〔2023〕5号)不服,分别于2023年3月19日和3月24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龙勇、黄永昭、陈耀文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龙勇、黄永昭、陈耀文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3年4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三楼会议室
(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386号)
申请旁听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1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