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的通知》(台财农〔2023〕13号)要求,经我局审核确定,下列1个项目符合江门市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低效治理设施淘汰补助项目分配补贴条件,具体分配额度见附件,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6日
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接受反映台山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补助资金项目分配额度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二、公示期间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750-5575919
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
电子邮箱:jmssthjjtsfj@jiangmen.gov.cn
附件:台山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
台山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