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求,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计划采购台山核电场外应急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期)电力供应保障工程,配备完善核应急设备,进一步加强台山市场外核应急能力建设。现进行公开采购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供货服务。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投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采购项目拆分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电力施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本项目物品经营;
3、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报供应商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材料提交
请有意参与投报的合格供应商于2025年4月24日下午5:30前,将投报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指定电子邮箱:tshjzf3@163.com,或将纸质文件送至我单位指定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386之一(执法三股),所有纸质文件资料需用文件资料袋装载密封,封口盖公章或者签署投报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未按要求按时递交投报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予以拒绝其参加采购。
五、服务供应商选定办法
1、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综合评分法评审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2、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3、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386号之一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750-5577244
七、其他事项
报名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一票否决。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八、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