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因工作需要,向社会采购“台山市2025年入海排污口监测”服务,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投标,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项目的工作量及监测要求
(一)监测点位:全市入海排污口共需监测70个点位(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提供的清单在简化管理中选63个点位,一般管理中选7个点位组成。)
(二)监测项目:流量、盐度、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悬浮物共监测10项。
(三)监测频次:监测频次为全年监测两次,每半年开展一次,2025年7月底完成第一次监测,2025年11月底完成第二次监测。
(四)监测要求及数据报送格式:每次采样监测需进行采样现场拍照,监测结果于次月3日之前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股报送数据;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纸质报表和数据库中均填报检测限加“L”,未监测项目填写“-1”,并写明原因。
(五)质量保证:执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1-2019)、《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技术规范》(HJ 442-2020)、《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关于印发〈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和〈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总站海字〔2007〕152 号)的相关要求。
二、预算资金
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25万元(投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服务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服务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应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同时要求认证证书的检验项目附表的检验检测能力包含本项目所需检测项目(注:需具有废水和海水相应项目的检测能力);
(三)服务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报名材料清单
(一)服务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2)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检验检测能力相应资质附表位置列表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等;
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五、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服务商;
(二)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网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把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ts557591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地 址:台山市台城街道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邮 编:529200
联 系 人:郑小姐
电 话:0750-5575915
附件: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