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江门市祥麟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MADC6FRB7R
法定代表人:莫礼文
住所:台山市大江镇益兴路121号单一层厂房
因无法对你公司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我局于2026年7月16日邮寄有关法律文书至你公司所在地,邮寄信息显示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邮寄送达未生效。现依法公告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江台环催﹝2026﹞7号),公告期为30个自然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领取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江台环催﹝2026﹞7号)。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江台环催﹝2026﹞7号).pdf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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