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门市新会区环境监测站计划采购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现将该项目公开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环境监测站2023年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2.采购项目共采购一个包组,拆分包组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元(含税)(投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成交供应商报价总价为含税总报价(包含上门服务费用及包括处置危险废物的全部费用),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我站不需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服务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5楼江门市新会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
4.项目执行期间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 收运时间预计为2024年5月,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四、采购项目投标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需显示经营范围,包含改采购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等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
2.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司公章);
3.加盖公司印章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5.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6.采购项目报价单:
供应商应按照表 1的格式进行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表1 采购项目报价单
五、采购项目合同款项结算及其他要求
1.合同款项结算。采购合同签订生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2.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全部服务交付的,每日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种类、数量、规格、质量和技术性能等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4.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5.本项目的总价包含所有服务的费用。
六、争议的解决
1.如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有资质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若执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的一切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 (包括出具保函费用)执行费等]。
七、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综合评标法(推荐一名成交供应商),详见表 2。
表2 项目评审表
八、报价文件投报方式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于2023年7月 26日下午5:30前,将投报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电子邮箱:xhjcz9021@163.com,或将纸质报价文件送至我单位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新会区环境监测站,所有纸质文件资料需用文件资料袋装载密封,封口盖公章或者签署报价供应商联系人姓名。未按要求按时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予以拒绝其参加采购。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新会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5楼
邮编:529100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0-6109021
电子邮箱:xhjcz9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