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采购人)计划采购一批监测设备,现将该项目公开采购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新会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共采购一个包组,拆分包组(含拆分不设包组的采购项目)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项目总价:人民币70,000.00元(含税)(投报总价超过采购项目总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不作为本项目必要性的资格性审查项。(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种类
表 2-1 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交货期限:本包组交货期要求分多次供货,具体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每次提出供货要求后7天内供货(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可调整),供货至项目总价款项结清为止。
2、货物属全新未经使用,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因成交供应商货物质量的原因,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已收合同款项,并予以采购人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赔偿。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培训采购人有关技术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不少于一年的免费保修,设备质量保证期从被验收合格之日起连续正常使用计,终身提供技术咨询及配件维护。
4、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二楼)指定位置,产生的货物物流运输费用与涉及货物上楼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四、采购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技术要求及合同规定;产品标准物质证书、相关发票及其它单证文件齐。
2、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验收标准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现场查验,供应商可派人参加。
五、采购项目合同款项结算及其他要求
1、合同款项结算: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金额的50%(第一期)支付给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正常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金额的50%(第二期)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的文件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
(1)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2)验收资料(表5-1)。
表 5-1 货物质量验收样表
(注:由于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因财政部门审核需要时间、拨款迟延等原因要求采购人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更不得因此怠于履行合同义务。)
2、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种类、数量、规格、质量和技术性能等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六、争议的解决
1、如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若执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视情况可向江门市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仲裁相关费用),根据仲裁结果订立补充合同;亦可向江门市辖区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的一切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包括出具保函费用)、执行费等)。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配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供应商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未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不能参与评标)。
八、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推荐一名成交供应商)。
表 8-1 评分细则
九、采购项目投标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须显示经营范围)复印件及真实性承诺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的扫描件;
2、加盖公司印章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网站查询记录[投标供应商须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在线打印信用查询记录(打印件显示须自动显示查询网站网址) 并加盖公司印章];
4、加盖公司印章的对本项目不采取联合体投标及不转包、分包的声函;
5、采购项目报价单:
供应商应按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相关报价资料,并按照表 9-1 的格式进行报价,否则扣分。
表9-1 报价单格式
备注:请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里投报单价和单价总和、项目总价。
十、投标资料投报方式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合格供应商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5: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若是外资企业报价,则加盖公司合同章也可)的“《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信用查询记录”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电子邮箱:xhsthjfj@jiangmen.gov.cn[须在邮件标题写明采购公告名称及编号、包组编号及名称(若有),且须打包为一个文件上传,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投标资料而扣分],也可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到我单位投报上述各项纸质报价资料,所有纸质文件资料须用文件资料袋装密封,封口盖公章或签署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姓名(凡是纸质投标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资料)。未按要求按时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予以拒绝其参加采购。
十一、其他
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来电咨询。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单位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
邮 编:529100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6109939
江门市生态环境分局新会分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