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计划遴选1家第三方技术服务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协助我局对辖区内2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江门新会产业园区)的水污染问题排查情况开展复核工作,现将该项目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报价单》及相关资料。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会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情况复核技术支撑项目。
2、采购项目共一个包组,拆分包组(含拆分不设包组的采购项目)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项目总价:人民币130000.00元(含税)(投报总价超过采购项目总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4、如投标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供应商根据《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环办水体函〔2024〕223号)、《广东省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粤环函〔2026〕57号)等相关要求,以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江门新会产业园区为主要排查对象,在园区完成自查基础上,协助我局对园区所有涉水企业全面开展现场排查工作。
3、在现场排查基础上,对园区提交的“一张图”和“一张表”开展逐项审核,并反馈园区核实结果(包含现场排查信息和审核意见)。
4、协助我局于2026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江门新会产业园区的水污染问题排查复核,以及《新会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工作报告》编制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具体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配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供应商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未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证明材料的投标供应商不能参与评标)。
四、采购项目投标资料要求
1、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如评分细则中所要求的产品重要技术参数情况,销售业绩情况,安装、调试、培训计划、实施执行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2、《营业执照》(须显示经营范围)复印件及真实性承诺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的扫描件。
3、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见附件2)。
4、加盖公司印章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网站查询记录[投标供应商须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在线打印信用查询记录(打印件显示须自动显示查询网站网址) 并加盖公司印章]。
6、加盖公司印章的对本项目不采取联合体投标及不转包、分包的声明函。
五、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由采购单位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六、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27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送至以下邮箱:xhsthjfj@jiangmen.gov.cn;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我单位投报上述纸质报价资料,所有纸质文件资料须用文件资料袋装密封,封口盖公章或签署投标供应商联系人姓名(纸质投标资料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技术要求及合同规定;相关发票及其它单证文件齐全。
2、验收方法:采购单位按照验收标准对服务的质量进行现场查验,供应商可派人参加。
八、本项目联系事项
单位名称: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单位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
邮 编:5291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钟工,0750-6109095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陈小姐0750-6109212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2026年8月25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