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吉美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保涂料及其配套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吉美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保涂料及其配套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502020
传 真:0750-350203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吉美帮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环保涂料及其配套产品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吉美帮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鹤山市龙口镇凤沙工业区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新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于鹤山市龙口镇凤沙工业区购买土地新建厂房,总投资3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3465.11㎡,规划总建筑面积19809.88㎡,用于3.2万吨环保涂料及其配套产品的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处理,生产废水自建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化学反应池+混凝池+絮凝池+污泥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芬顿反应池+二沉池,近期排入龙口三连预处理站处理,再排入鹤山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沙坪河;远期排入凤沙工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尾水排至三凤渠。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化学反应废气、物料挥发废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储罐区废气、设备连接密封点废气、生产废水处理站挥发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等。通过管道直连、抽真空系统、单层密闭微负压等方式加强废气收集。甲类车间采用干式过滤器+沸石转轮+TO,丙类车间采用脉冲除尘器+气旋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废水处理站采用气旋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治理措施。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冷却塔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 75~95dB(A)。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对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各类固体废物本着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分类处理,尽可能回用。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分类堆放,定期外售回收单位处置。项目危废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判定为三级,潜在环境风险主要有化学品泄漏、火灾和爆炸及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泄漏、废气/废水事故排放等。项目拟采取加强防渗和管理,设置围堰、导流沟、雨水截止阀和事故应急池,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等措施。在建设单位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总体环境风险可防控。本项目厂区内设置一座容积为1050m³的事故池,能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应急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