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印染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厌氧+缺氧+好氧+MBR”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废水经RO深度处理后回用,其余废水排入大沙环保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制革废水中含铬废水经“还原+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厌氧+缺氧+好氧+MBR”的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经RO深度处理后回用,剩余废水排入大沙环保工业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大沙环保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厂房一、厂房二、印染废水处理站、制革废水处理站、危废仓库、事故应急池等均应做好硬底化和采取相应分区防渗措施,有效切断垂直下渗和污染的途径;②加强危废管理,液体危废采用罐桶装,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贮存位置地面设置围堰,产生的危险废物均由具有资质的危废单位清运处置。③加强对液态原辅材料暂存、输送等区域的检查,定期检查各区域防渗层的情况,防止防渗层发生破裂或开裂,丧失防渗效果,造成污废水发生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烧毛废气及定型废气:烧毛废气经设备自带水喷淋防火除尘装置处理,定型废气经“余热回收+水喷淋+静电除油+热交换除雾”处理,处理后的烧毛废气、定型废气及天然气燃料燃烧废气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印花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棉尘及短纤维:经抓毛机、磨毛机、剪毛机设备自带风机和集尘系统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涂饰工段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摔软及磨革粉尘:经设备配套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备用锅炉燃料燃烧废气:本项目一台6t/h天然气备用锅炉(配置高效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料燃烧废气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4)排放。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本项目印染废水处理站及制革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各通过一套“化学洗涤(酸洗)+生物滤池”装置除臭,恶臭气体处理达标后经分别经15米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 食堂油烟: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除油烟机处理,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小型排放标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加装隔声装置,可降噪声;厂房、围墙隔声措施,可降噪声。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棉纤维及废棉尘、废布料、原辅料的外包装、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污水产生耗材、印染污水站污泥,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 原辅料内包装物、定型废气处理设施废油、废染料助剂、含铬废碎料、污水处理站含铬污泥、废活性炭、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劳保用品、化验室废液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制革废水处理站综合污泥需经鉴别,如鉴别为危险废物的需按危险废物处置,经鉴别为一般固体废物的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