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分局:
根据国家、省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最新管理要求,现明确我市辖区范围内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含按规定应报生态环境部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审批,请严格遵照执行。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