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中新拆船钢铁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对江门市中新拆船钢铁有限公司船舶拆解能力至50 万轻吨/年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中新拆船钢铁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奇乐村石角山,主要从事购销及拆解加工废旧船、销售拆船物资及设备经营,本次扩建拟在现厂区内通过增加设备设施及改进拆解工艺达到全厂废旧船舶拆解能力50万轻吨/年,扩建项目新增1个剪板车间、1个仓库、1个配电房,在码头上游附属作业区新建1个浮船坞,扩建完成后,废船船底均在浮船坞内拆解。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于2014年4月编制了《江门市中新拆船钢铁有限公司船舶拆解能力至50 万轻吨/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7月28日取得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粤环审[2014]191号)批复。
该项目拆解时产生的废铁锈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后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船舶上的木材、砖石及厂区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该项目产生的废银光灯管、废电池、船舱油泥、废漆渣、废石棉、废机油、废变压器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处置协议。
该项目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配套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处理设备。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工作日(12月2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529000,联系电话:0750-3502048
传 真:0750-350203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