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①施工期可通过加强管理来减缓公路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尤其是桥梁建设点、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场地和筑路材料运输的管理。在采取合理有效的各项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将被降低至最低程度,影响较小。②路面径流经预处理后主要排放指标基本能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③服务区:崖门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经由建设单位自建管道排入崖门水道(即银洲湖)。排污管沿现状路敷设,长度约3.6km。若本项目建设期间周边污水收集管网建成,可将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就近排入污水管网。④养护工区:养护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后回用于绿化和道路浇洒,禁止排入周边水体。若岭头河水质达标,可将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蔬菜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岭头河。⑤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可就近排入污水管网。⑥收费站污水排放量小,不单独设置污水处理设施,设施移动厕所,废水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部分收费站临近城市建成区,若当地有市政设施,可以直接依托当地的市政设施。 (2)废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冲洗出场车辆以免污染城区、对机动车运输过程严加防范,以防洒漏等,施工期对大气的环境影响较小;沿线的大气敏感点在营运近期、中期和远期均达到大气功能区相关标准的要求,排放的NO2和CO对道路两侧的影响增幅不大,影响区域内NO2和CO大气环境浓度仍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项目隧道和服务设施均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①禁止夜间施工,若因工艺要求需夜间连续施工的须报当地环保局批准同意并告知附近居民。②对在距离路基50米范围内的26个敏感点设置移动声屏障措施,在距离桥梁50米范围内的8处敏感点设置移动声屏障,必要时对超标明显的敏感点采取移动声屏障措施,同时加强施工期的日常监测和管理。③采取措施以隔声屏障为主、通风隔声窗为辅。项目营运期的交通噪声将对周边敏感点的声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在采取措施的情况下,交通噪声带来的影响将大大降低。 (4)生态环境:①项目高填深挖施工,适当采用隧道方式穿越或高架方式跨越,可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及环境影响。②项目红线范围内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项目生态评价范围经过较多村庄。实地调查发现,部分村庄保留有少量风水林,考虑到对周围民众具有较深的文化影响,建设单位应注重对村边风水林的保护。 (5)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 (6)环境风险: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