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编制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为贯彻实施《江门市生态环保“十三五”规划》《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2019-2030)》,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原则,进一步健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体系,畅通利用处置渠道,防止低水平、无序竞争,充分发挥利用处置设施效益,我局负责统筹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编制,为提高研究课题质量,拟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项目编制工作。
(一)服务内容
1、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无废城市”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以工业固体废物为重点,科学布局我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2、立足我市实际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优先解决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和环境风险较大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为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提供坚实保障,加快建设绿水青山美丽侨乡。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工作方案编制需要解决的一些基础性和先导性问题,拟设置6个研究主题:
3、根据研究结果编制完成《江门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以及编制说明、解读、演示文稿(ppt)成果的文本纸质版与电子版。
(二)服务期限和要求
1、2020年7月中旬前完成《实施方案》初稿。
2、2020年8月中旬前完成《实施方案》以及编制说明、解读、演示文稿(ppt)送审稿。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包括调研费、编制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材料印刷费,并承担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和依法缴纳税金等相关费用。在工作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包含环保类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或具有环保类人才培养的高校及研究所。
(二)服务商需熟悉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具有工业固体废物规划等生态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经验,并保证不低于2名高级职称人员专门从事该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并具有主持过生态环保规划、污染源普查等相关工作经验。
三、报名信息: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3日(下午17:30前),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jmhbjdc@163.com。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编:529000
联系人:冯先生、李先生
电话:0750-3502030、3502037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