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计划采购“印刷服务”,现将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报价单》及相关文件。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印刷服务。
2.采购项目共采购一个包组,拆分包组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元(投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采购项目要求及采购数量
表1印刷服务项目要求及采购数量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
2.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技术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已收合同款项,并予以采购人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赔偿。
4.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免费送货服务。
5.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江门市胜利北路140号1幢之一,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604室。
四、采购项目验收
1.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对项目的要求、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供应商可派人参加。
2.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单证齐全,有发票和其它应当具有单证文件。
五、采购项目合同款项结算及其他要求
1.合同款项结算。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且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的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金额的100%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全部采购项目,采购人不向成交供应商付款,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成交供应商所完成的项目的质量、数量和规格等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4.成交供应商逾期完成全部采购项目,每日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六、争议的解决
1.如因项目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若执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视情况可向江门市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仲裁相关费用),根据仲裁结果订立补充合同;亦可向江门市辖区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货物或服务经营;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
2、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八、采购项目评审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九、采购项目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及真实性承诺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的扫描件。
2.采购项目报价单
供应商按照表9-1的格式进行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表9-1 报价单格式
十、报价文件投报方式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于2020年6月22日起到2020年6月29日下午5:30期间,将加盖单位公章(若是外资企业报价,则加盖公司合同章也可)的《采购项目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电子邮箱:jm3502050@126.com或将纸质报价文件送至我单位604室。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编:529000
联系人:林小姐、韦先生
联系电话:0750-3502050、3988061
联系电子邮箱:jm350205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