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江门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实施高处作业五个必须的通知》(江安生办〔2020〕89号)的要求,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计划拟对本单位人员开展高处作业培训及考证工作,现将该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报价单》及相关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承担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20年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考证服务。
1、采购项目名称:高处作业培训及考证服务。
2.采购项目共采购一个包组,拆分包组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500元(投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人力成本、设备成本、会议成本、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
1、培训人员、时间及地点
参训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约20人,时间为2020年7月(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求确定),培训地点为江门市环境监测与核应急综合大楼。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培训场地布置,包括投影、设备布置等。
(2)供应商负责授课老师的接待工作和授课费的开支。
(3)供应商负责其他工作及费用开支。包括提供课程所需的设备、培训资料印制及派发等工作及支付相关费用。
(4)供应商负责培训完成后统一报考考证工作。
(5)派出若干名工作人员负责培训全程等工作。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4周内完成培训。
2. 成交供应商负责布置培训场地,安排授课老师上课,培训内容应符合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3. 成交供应商负责培训采购人有关技术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适用时)。
4. 成交供应商负责培训完成后统一报考及领取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5. 交货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培训完成止,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进行授课,授课完成后负责报考考证及领证。
6、交货地址: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授课老师至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授课(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考证完成后统一领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采购项目验收
1. 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对授课完成的质量进行验收,供应商可派人参加。
2. 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发票和其它应当具有单证文件。
五、采购项目合同款项结算及其他要求
合同签订、完成服务并通过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等办理支付所需资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总金额的100%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注:上述支付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六、争议的解决
1、若供应商未能按合同履约,采购人可根据缺项扣减服务费和追回已付服务费。
2、若执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视情况可向江门市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仲裁相关费用),根据仲裁结果订立补充合同;亦可向江门市辖区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
2、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八、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分细则
九、采购项目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及真实性承诺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的扫描件;提供安全培训资质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采购项目报价单
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十、报价文件投报方式
请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于2020年7月16日下午5: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项目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的扫描件发至我单位电子邮箱:jm3502050@126.com或将纸质报价文件送至我单位604室。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联 系 人:程小姐、韦先生
电 话:0750-3502056、3988061
联系电子邮箱:jm350205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