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江门市2020年第二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等规定,开展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工作。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11个评估项目评审工作。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3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人力成本、设备成本、资料收集、专家评审、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四)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服务商应具备如下工作经验和能力:
1、在国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
3、具有承担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政策研究和咨询的工作经验;
4、具备3名及以上长期(10年及以上)从事环境保护管理、政策、规划、技术咨询工作经验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
5、原则上承担审查任务合同期内不得承接或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6、熟悉江门市基本情况,承担过江门市类似的评估项目。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信息
(一)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3日下午5:30期间,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jmhbghk@126.com;
(二)报价时须同时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联 系 人:凌小姐
电 话:0750-3502075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