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组织开展江门市入河(海)排污口一级排查(质控阶段)工作,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规划建设万里碧道的重大决策,“改善水环境,实现河湖碧水清流”是万里碧道规划的一项主要任务,明确要加快推动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保障水环境安全。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的原则,对标长江、渤海先行经验和标准,聚焦万里碧道建设及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我市入河(海)排污口底数,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二、项目必要性
入河(海)排污口是衔接水陆、陆海的关键节点,摸清入河排污口的底数,加强入河(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是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治理水生态环境重要的工作。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从源头推动污染减排,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河湖碧水清流,是万里碧道规划任务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要求,是保障水环境安全、改善江门市水生态环境的重要支撑。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江门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要求,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海)排污口监管体系,确保入河(海)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努力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项目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在省水利厅、省河长办2018年部署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摸查的入河排污口信息的工作基础上,落实“排、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的《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手册》、入河(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技术要求等相关技术规范,在“全覆盖”、“全口径”技术要求下进行 “三级排查”。其中,一级排查为无人机、无人船航测排查,二级排查为人工现场核实、检测、溯源排查,三级排查为质控排查。
本采购项目是在一级排查和二级排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质控手册》的具体要求,对不小于全市总排查长度(3909千米)的1%河段及其入河(海)排污口进行查缺补漏和复核完善,完成全覆盖、全口径的入河(海)排污口的质控排查工作,并提交江门市入河(海)排污口质控排查工作报告》等书面成果。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
(三)报价要求
采购金额40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供应商相关物资损耗、人力成本、差旅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四)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服务商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服务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环境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环保类或水利类的企事业单位,并熟悉江门市基本情况。
(三)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五、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的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五、报名信息
(一)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即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下午5:30期间,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sthjj_cwk@163.com;
(二)报价时须同时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0750-3502012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伍小姐,0750-3988041
附表:江门市入河(海)排污口一级排查(质控阶段)项目招标评分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2日
附表:江门市入河(海)排污口一级排查(质控阶段)项目招标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