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1. 主动公开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本部门制定的其他规划及其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 | 综合科、具有编制专项规划任务的科室 |
2. 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局等有关单位做好“十一五”规划至“十三五”规划等各项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 综合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二、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3.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 具有审批职能的各相关科室;各市(区)分局 |
4.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法规与标准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各市(区)分局 |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5.积极推进本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财务与审计科牵头,各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
6.各市(区)分局要积极推进本单位年度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各市(区)分局 |
四、做好政府网站专栏信息公开。 | 7.按省政府考核要求,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开放江门”数据集。 | 市环境信息中心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
8.及时反馈网民对调查征集信息的意见。 | 各科室(单位) |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9. 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支援结对社区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 综合科、机关党委;各市(区)分局 |
六、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10. 积极向市政府网站“六稳”“六保”栏目供稿,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要开展深入宣传阐释,精心组织策划,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
11. 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 各科室(单位) |
七、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12. 按照《江门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
13.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主要责任科室(单位)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政策文件和解读资料需添加咨询方式)。 | 各科室(单位);各市(区)分局 |
14.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内部协调,修订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对外告知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 办公室;各市(区)分局 |
八、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15. 密切关注涉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
16. 提前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 各科室(单位);各市(区)分局 |
17. 认真做好政务舆情(政务新媒体后台留言)和“省长留言信箱”“12345”政府热线等各类留言信息的办理工作,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 办公室、信息中心、执法二科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 |
18. 认真做好舆情回应工作,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的跟踪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 办公室、信息中心、执法二科 |
九、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19. 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和国家正式版本,在本部门频道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 法规与标准科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
十、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20. 积极配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推动本部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
21. 不断加强本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管理,杜绝瞒报漏报各类新媒体平台账号。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 办公室、信息中心;各市(区)分局 |
22.对本部门频道的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 办公室、信息中心 |
十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23. 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切实对基层政府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予以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 | 办公室;各市(区)分局 |
24.要分别于2021年11月20日前和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主动公开基层目录编制,并统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对外发布。 | 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
十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 25. 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 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各市(区)分局 |
26. 启用新版依申请公开系统,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程度。 | 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各市(区)分局 |
27.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办公室牵头,财务与审计科配合;各市(区)分局参照落实 |
十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 28. 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开展,依法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指导和监督,依法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申诉。 | 执法一科、执法二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固体废物与核(辐射)安全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落实 |
29.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多用图表形式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 办公室,各相关科室(单位)配合;各市(区)分局 |
十四、加强工作指导。 | 30.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办公室;各市(区)分局 |
31.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基层政府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 办公室 |
32. 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 办公室;各市(区)分局 |
十五、狠抓任务落实。 | 33. 建立本部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 办公室 |
34. 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