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江门市新会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综合废水(冷却废水、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化验室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江门市新会古井新材料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①反应过程及储罐 项目生产过程中,项目有机废气及含氟废气主要产生在反应过程及部分物料过量投加(升温反应后)。项目减水剂、速凝剂及阻锈剂生产线反应釜内废气均通过支管、总管连入处理系统,管道连接为密封收集,反应过程中开启废气引风机将废气收集后送入“二级碱液喷淋+单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考虑存在管道接口、阀门漏气及开盖前对残余挥发物料的不完全收集,保守估计有机废气及含氟废气的收集率按95%计。 项目地上储罐区内的储罐均为立式固定罐,呼吸口连接原料储罐,用于吸附大小呼吸过程产生的废气。项目储罐的小呼吸废气经呼吸阀放空管收集后通过“二级碱液喷淋+单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由于储罐小呼吸废气经呼吸阀密闭管道收集,因此小呼吸废气收集效率可达100%。 综上所述,减水剂车间反应废气收集率为95%,储罐区收集率为100%。企业拟采用的废气收集措施,对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具有一定效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规定。 项目反应废气及储罐小呼吸废气经收集后送入“二级碱液喷淋+单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该处理系统对有机废气合计处理效率为97%,对氟化物处理效率为90%,经处理后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②粉料投料及包装过程 项目各工段固体粉体原料采用人工投料的方式,在投料口/上料处设置侧方/上方集气罩,投料时保持抽风系统开启;粉料产品由下料口出料包装,下料过程为将下料管道伸入包装袋内,接口处基本为密闭,因此包装下料过程基本为密闭过程,但在包装下料过程中会有少量包装粉尘由接口处逸出,项目拟在包装口设有上/侧方集气罩,下料时保持抽风系统开启,集气罩对粉尘收集效率按75%计算。 减水剂车间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布袋除尘器对粉尘处理效率为99%;水泥基材料车间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脉冲滤筒除尘器对粉尘处理效率为99%,项目投料粉尘经处理后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遮挡、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产生和传播;加强厂区和边界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无法交由供应商回收再用的废包装桶,涉及危废的包装废物,无法回用于生产的粉尘渣,产品滤渣,不合格液体产品,化验室检验废液、废试剂瓶及劳保用品,废水处理固废,废活性炭及废冷冻机油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危废商处理;不涉及危废的包装废物交由废品商回收;不合固体格产品、化验室固体检验废物交由工业垃圾处理厂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固体废物在厂内临时堆放场所均设置混凝土地基、围堰、遮盖等防雨淋、防渗漏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液态原辅料中丙烯酸、氟硅酸、液碱、丙烯酸羟基乙酯、二乙醇胺等的泄漏事故,导致火灾、爆炸事故。项目拟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只要能严格管理,防止泄露、污染防治措施失效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则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在此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