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实施2022年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简要说明
(一)项目情况
1、服务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0〕156号)及近3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申报相关程序要求,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材料及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根据工作需求,该项目主要完成以下内容:
(1)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
(2)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技术报告;
(3)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技术分报告(具体指标按照2022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创建要求进行申报);
(4)开展相关调查指标问卷调查工作,并编写指标问卷调查报告。
2、工作要求
编写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申报材料,为创建提供日常技术服务支撑。
3、时间要求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内容。
4、项目成果
《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报告》、《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技术报告》、《江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技术分报告》以及相关指标的问卷调查报告。
(二)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8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劳务费、交通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报价单。
(四)项目实施方案、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5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第一次参与报价有效,不需要重复发送)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曾小姐,0750-3502183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伍小姐,0750-3988041,sthjj_cwk@163.com
附件:1、报价单格式
2、评分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3日
附件1
采购项目报价单
附件2
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