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鹤山市龙口三连预处理站纳污范围,目前仍未接通市政管网;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机浓水、反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冷却废水一并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冷却工序;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的冷却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纯水机浓水、反冲洗废水一并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鹤山市龙口三连预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2)废气:树脂生产工艺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管和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经“水喷淋+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CO”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优质设备、安装消声减震装置、优化平面布局等措施削减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原料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一般固废暂存于固废仓。污泥通过鉴定判别固废类别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反渗透膜、废布袋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冷却废水交由零散废水公司处置。其余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以上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风险因素是原辅材料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以及废气处理设施故障。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在发生风险的情况下,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