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完善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现需对江门市2022年-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帮扶指导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服务内容
为我局2022年度和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入库项目提供帮扶指导服务,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以达到规范和强化资金项目库建设的目的。服务内容主要一下内容:
1、系统谋划市本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按照中央和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文件要求,结合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或实际工作需求,系统谋划一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重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清单,完成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合同期内,每年完成市本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不少于5个。
2、指导各县(市、区)和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入库。
(1)项目清单初审
对申报项目清单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服务范围和绩效目标等,并及时对申报项目清单提出初审意见,给出补充完善具体时间要求。
(2)重点项目现场勘查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申报项目清单进行筛选,确定重点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3)项目审核
对申请入库项目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项目的调整完善意见及入库意见。
(4)指导项目申报入库
按照中央和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文件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和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
合同期内,每年指导各县(市、区)和企业完成不少于5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入库申报并通过上级复核评审。
(二)服务期限
本项目技术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及技术审核工作。
(三)服务费用
本次服务总价上限为人民币3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三)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报价单(见附件1)等内容。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社保证明、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四)如投标企业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或国家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网http://bmfw.www.gov.cn/gszjxwqymlcx/index.html查询结果截图。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在我局采购工作小组成员中随机抽取若干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审标准》(详见附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0日(下午17:30前),把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邮箱:sthjj_cw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0750-3502036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伍小姐,0750-3988041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
报价单
附件2
评分表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