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位于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园区拟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收集区内企业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相关工作目前正在筹备中。 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本项目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站处理,pH、CODCr、氨氮、总磷、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SS、总氮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铜、总镍、总银、总氰化物满足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印制电路板行业直接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后,依托现有排污管道排入冲蒌河。 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本项目全厂污水经预处理满足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pH、总镍、总银除外)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印制电路板行业间接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后,通过专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在地上敷设,架设管廊,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②做好分区防控,一般情况下应以水平防渗为主,对难以采取水平防渗的场地,可采用垂直防渗为主,局部水平防渗为辅的防控措施。③在厂区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每年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建立地下水水质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台账,监控防渗层防渗效果,及时防控渗漏污染。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电镀垂直线、水平线废气:扩建项目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氮氧化物、甲醛、甲醇等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塔吸收,经25m排气筒排放(FQ-366202、FQ-366203、FQ-366205、FQ-366209、2-2#、2-3#、2-4#、2-5#、2-6#、2-7#、2-8#)。 有机废气:压合非甲烷总烃、印刷、菲林清洗、酒精擦拭VOCs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后再引至25m排气筒排放(FQ-366204、FQ-366206、2-9#、2-10#)。 粉尘:钻孔、锣边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FQ-366208、FQ-366211、2-1#)。 食堂油烟:油烟通过静电除油净化器处理后通过30m食堂排气筒排放。 污水站废气:现有污水站臭气、扩建污水站臭气分别通过2套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个17m污水站排气筒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降噪、加装隔声装置,可降低噪声;厂房、围墙隔声措施,可降噪声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集中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棉芯、废显影液、废膜渣、废线路板、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VOCs)、含镍污泥、含铜污泥、废活性炭(含钯)、废化学品包装、废机油、酸性蚀刻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收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