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本项目排入污水处理站废水量合计35.334m³/d,可见本项目废水产生量在废水设计处理规模的能力范围内。污水治理采用的工艺为“物化+生化”工艺,根据同行业的实践经验,采用该污水处理工艺治理后,出水能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2)废气:本项目橡胶胶水制胶、油性美纹纸胶粘带生产线的生产废气分区域收集后,统一进入1#“溶剂回收装置+流动床吸附脱附”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26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1#、2#水性美纹纸胶粘带生产线的生产废气分区域收集后,统一进入2#“溶剂回收装置+流动床吸附脱附”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26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美纹纸含浸和离型烘干废气、3#水性美纹纸胶粘带生产线的生产废气分区域收集后,统一进入3#“气体换热冷却+气旋喷淋塔+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本项目本体型压敏胶生产线、水性压敏胶生产线的生产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分区域收集后,统一进入4#“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20m高排气筒(P4)排放。 本项目橡胶开炼、压炼工序的生产废气分区域收集后,统一进入5#“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26m高排气筒(P5)排放。 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废气均加盖收集,各个反应池废气收集后通过6#“生物除臭”装置治理后高空排放(P6),排放高度为15m。 食堂油烟经收集后,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3m高排气筒(P7)排放。 ①经上述废气治理措施治理后,工艺废气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粘胶剂制造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的较严值;含浸和离型工序天然气直燃供热产生的燃气废气达到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江环函〔2020〕22号)中的相关要求。 ②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③厂区内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和运输、生产工艺、废气收集排放等各环节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控制要求。本项目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表B.1厂区内和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的较严值。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各类风机、水泵、冷却塔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建设单位拟从声源、传播途径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设备和车间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声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在厂界植树绿化等,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0-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过滤渣、废实验样品及废水处理污泥)以及危险废物(破损的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实验废液、废机油、废乳胶液和废活性炭)。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水处理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经过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根据风险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其中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 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甲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等,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企业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进行建设,降低厂区周边的环境风险,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同时企业还应做好环境管理,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在此基础上评价认为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鉴于项目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项目运行期须定期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