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不外排,对于沉淀池内的沉积物,定期清掏清运,确保沉淀池的正常运行。 (2)桥梁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必须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禁止将污水、垃圾抛入水体,应全部收集并与大桥工地上的污染物一并处理。 (3)拌合站、预制场和项目驻地等大临设施场地设置导水沟收集各类废水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等,不外排。对于沉淀池内的沉积物,定期清掏清运,确保沉淀池的正常运行。对于施工场地内产生的含油污水,应将含油污水收集沉淀后定时委托清运。 (4)拌合站、预制场和项目驻地等大临设施场地内设隔油池、化粪池,施工人员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禁止任意堆放污染地表水。 (5)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严禁倾倒、抛入水体,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工地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尽量分类收集,废弃物应在施工中尽量回收利用,其余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联系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6)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严禁乱撒乱抛废弃物。堆置的砂石料、油料、化学品及其他一些粉末状材料必须遮盖保管,防止受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7)施工范围内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场地内设置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收集至沉沙池沉淀后排入附近沟渠。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应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六个100%”防尘措施,视频监控录像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 (2)施工工地边界按照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城市主要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其边界应当设置高度二百五十厘米以上的围挡;其余区域设置一百八十厘米以上的围挡。 (3)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应当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高空抛洒;闲置3个月以上的建设用地,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闲置3个月以下的,应当进行防尘覆盖。 (4)应当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喷雾、喷淋降尘设施应当分布均匀,喷雾能有效覆盖防尘区域;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期间遇干燥天气应当增加洒水次数。 (5)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有条件的项目应当安装全自动洗轮机,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 (6)运输煤炭、垃圾、渣土、土方、砂石和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出入工地的建筑垃圾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不封闭车辆不准出,超装车辆不准出)管理。 (7)施工工地内的车行道路采取硬化或者铺设礁渣、砾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道路路肩、边坡等裸露地面应当根据场地使用情况,分别采取硬化、绿化或齐防尘材料覆盖等防治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影响来自施工设备噪声。对施工期使用的各种高噪声机械设备可能造成的声环境影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2、优化施工工艺和设备选型;3、靠近噪声敏感建筑物的施工区域采取必要的围挡或声屏障;4、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进出管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工程弃方、桥梁施工产生的泥浆、钻渣、公路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含油抹布、废机油和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首先应通过项目内平衡处理,余方干化后运往弃土场或综合利用,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 二、运营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1、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2、环境空气 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经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可进一步降低汽车尾气和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交通噪声。本项目设计上已考虑采取SMA-13改性沥青路面,可一定程度上减小噪声源强。本次从优先考虑主动降噪措施的角度,提出总高3m的声屏障措施,实施后保护目标可达标。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车辆行驶时路面磨损及坠落物。路面磨损及坠落物由养护部门、环卫部门将及时清扫和清运,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